进口二、三类医疗器械变更备案,已持证进口二三类器械发生低风险备案类变更,由境内注册人向国家药监局提交变更备案,完成备案后方可实施变更。
1. 定义/简介
已取得进口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部分不改变产品安全有效性的微小变更事项,法规要求实施变更备案,无需走变更注册审批流程。境内注册人完成变更影响评估、资料翻译公证,整理备案卷宗提交监管机构告知备案。备案回执作为变更合规佐证材料,用于进口报关、市场监管核查,不重新下发注册证书。
2. 核心要点
变更事项区分判定、变更影响分析、外文资料公证翻译、备案资料编撰、线上申报、获取备案回执。
3. 适用对象
持有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发生备案类变更事项的境内注册人。
4. 法规/标准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