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生产与经营 > 生产资质
序号 资质名称 事项名称 事项简述 操作
1 Ⅰ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首次备案

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查看详情 立即咨询
2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变更备案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变更或者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以及生产范围核减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并提交相关材料。原发证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事项变更。 查看详情 立即咨询
3 Ⅱ/Ⅲ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查看详情 立即咨询
4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变更的,发证部门应当重新核发变更后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收回原许可证正本、副本;仅副本变更的,发证部门应当重新核发变更后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收回原许可证副本。变更后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不变。 查看详情 立即咨询
5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日期间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不再受理其延续申请。 查看详情 立即咨询
6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是指化妆品生产企业在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的证书。 查看详情 立即咨询
7 消字号车间卫生许可证

消字号车间卫生许可证

办理消字号车间卫生许可证(即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查看详情 立即咨询